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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语堂论中国新闻舆论史

《中国新闻舆论史——一部关于民意与专制斗争的历史》,中文版译自 A History of the Press and Public Opinion in China,作者林语堂。这本论著无意于泛泛而谈一些学理性的问题,而是面向现实的政治大局,从古论今,展示公众和专制统治斗争中所出现的矛盾,抒发己见,自我辩解,是一部充满无奈的对专制力量和舆论博弈的分析,精彩观点如下:

泛泛谈论报业问题是没有意义的,除非我们能悬新闻自由之理想为鹄的,并以之为衡量新闻事业成败的标准,把新闻自由看作民主的真正基石:首先,它运用明智、公正的新闻选择、编辑、发布手段,向民众提供准确的消息;其次,它使社会舆论得以自由而不受限制地表达。

除非人们在受到伤害时有喊叫出来的自由,否则谈新闻自由就是笑话。

任何讲现实、明事理的政治哲学,都要把承认如下事实作为原则:治理一个国家,不管它是民主制、有限君主制还是绝对君主制,在治人者和治于人者之间,总是有着潜在的敌意。双方的这种敌对状态如同拔河:如果政府赢了,那人民肯定要输,反之亦然。因此,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拔河游戏中,总是有公共批评的,不管是哪种政体。

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波特·斯图尔特在1974年的一次演讲中,提出了“第四权理论”(the Fourth Estate theory),他认为宪法所以保障新闻自由的目的,就在保障一个有组织的新闻传播媒体,使其能成为政府三权之外的第四权,防止政府滥用权力。

以讽刺诗和民谣形式出现的歌谣,记录了时人对重大事件的看法。歌谣作为公共批评的有效武器,比新闻更能反映民意。

只要有佳言隽语,或者切中肯綮的评论,大家定会口口相传,使其传诵一时。若有令人茅塞顿开之警语,或语涉双关之妙句,令人难忘之韵律,就能在统治者身后,得以不朽。这些易记难忘的句子,有时会成为对政府的毁灭性的批评,短短几句话,却胜过最有才华的作家执笔的最好的社论,经过审查的冠冕堂皇的报刊社论,通常是无法与之相提并论的。

这些无所畏惧的灵魂,使民主成为可能,但由于没有制度性保护,舆论的浪潮最终都失败了,除非世子与文人获得制度性保护,否则就不可能有常规的、稳定的舆论力量。把这些冒死进谏的故事一路读下来,你就会明白,公众对国家事务的普遍冷漠是公民权利缺乏保障的自然结果,因为只有如此才能保护自己。放在这种天然的历史背景下,公众冷漠这种特性就不难理解了。

只要有了自由与法律的保护,或者有了更多的尊严和价值时,民众才会积极从事政治批评。

士大夫表达对政府的批评的方式主要有:第一,歌谣;第二,联名上书和公务奏章;第三,使用他们所掌握的官方权力。

治国者真正的威望,来自承担起领袖国民的责任,使民意得到切实的表达,而不是与它作对,总想钳制政治异见或不情愿地与之相随。

在民主和独裁的斗争中,纸上的宪法敌不过独裁者的刺刀,独裁者会在“九千岁”的山呼声中,轻而易举地战胜民主政治的花架子。

舆论能否影响或实际主导政府的决策,是民主政治的最根本性的试金石。

在野要民主,上台搞专制。

文学已成为政治的婢女,根据政治纲领的不同,分裂成共产主义和国民党两个派别。造成这种分裂的,是今日中国面临的迫在眉睫的政治威胁。文学的通明与博大因此丧失了。卷入政争的文学,只能向党的纪律和党派政治低头,个人不再是个人,而是政党和派系宣传的卖力帮办,所想所言惟其马首是瞻。既无脾气,政见便缺少锋芒;有无胸怀,自不能具备周全的眼光;怀着廉价而自欺的爱国精神急于救国,却要把救国之责居为一人一党所有,不容他人染指。

民主是欧洲献给人类文明的最珍贵的礼物之一,人类最终必将步入这样的前进之路:它的基础是存在一个个都能发挥其才智的个体,而不是唯命是从、不能思想的兽群。